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漯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漯河市新闻大厦 办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0395一3132402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 邮政编码:462000 电子邮箱:lhwhj2015@163.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公开包括文化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各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领导名单; 2.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3.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规范性文件; 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5.依法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1、通过网络及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开信息。 2、设立信息公告栏。 四、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从市政府网站下载。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所填写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的办理步骤 1、审查 我局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证件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证件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填写《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登记表》,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3、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我局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我局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4、提供信息若我局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如需收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经我局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费用。减免费用申请需在《申请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我局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或提供信息,应该告知申请人,并且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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