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漯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8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在漯河落地落实,引领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根据《漯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漯法〔2021〕2号),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市文广旅体系统深入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为统领,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政府,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党委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示范创建活动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堵点,把示范创建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相结合,补短板、强弱项,筑根基,全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创建目标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各项创建指标,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执法工作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文化体制改革和文旅体融合中,为法治漯河建设贡献力量。
四、重点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布我局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改革举措,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2.落实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并对外公布我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举报投诉查处力度。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进“智慧监管”,优化并完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功能,扩大跨部门联合抽查覆善面,实现综合监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严禁越权发文,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开展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
3.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于经备案审查认为不符合上位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或者废止。
(三)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目录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
2.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3.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开展决策后评估。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协调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落实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
2.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执法文书规范性进行评判,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五、创建步骤
(一)进行动员部署(5月)。召开全创建工作动员会,建立创建台账,明确创建责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分级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工作。
(二)开展集中督导(6月1日-12月31日)。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导组,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全方位督导,精准掌握全创建开展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三)收集印证资料(6月20日-8月10日)。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对照《示范创建工作台账及任务分解》逐项提供可证明工作情况的文件、图片、视频、新闻链接、情况简介等材料,材料无法上传的可以注明实地评估、核查时提供,没有相关材料的要提交情况说明。
(四)形成自评报告(8月1日-8月15日)。梳理、汇总各部门上报的材料,形成介绍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重要成效和突出亮点的自评报告。
(五)营造创建氛围(具体时间以省、市通知为准)。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创建重点、先进典型,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市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成立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局政策法规科,抽调人员成立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专班,推动示范创建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格责任落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示范创建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创建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任务要亲自督办。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明确1名联络员与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报告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