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负责人:
大家好!
随着国内疫情逐渐缓和,消费活动平稳修复,旅游市场逐步复苏,各地旅游业复工复产。我市各旅行社要及时掌握旅游市场动态,创新旅游产品,保障安全出行同时加强旅游合同的签署工作。根据调查发现,我市部分旅行社在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未按照规定签署旅游电子合同,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未上传备案。下一步我市旅游执法部门会加大旅行社旅游合同签署工作检查力度,对违反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从业者进行处罚。
一、签订旅游合同的目的和意义:签订旅游合同就是为了确定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交易行为,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和保护作用,督促双方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实现各自的合同目的。
二、旅游电子合同签署流程:在旅游部门正规注册的旅行社登陆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选择模板创建合同并在线签署后,发送到旅游者手机端,旅游者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短信链接查看并一键签署,即时生效。旅游者既可在旅行社的门店报名,面对面签署电子合同,也可以不到现场,异地签署。每份合同都有一个自动生成的“全国统一旅游电子合同编号”,旅游者可以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输入编号进行验真。
三、签订旅游合同注意事项: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并载明下列事项:
1.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2.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3.签约地点和日期;
4.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5.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7.旅游者应当交纳的旅游费用及交纳方式;
8.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9.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10.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11.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12.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13.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寒辞去冬雪,暖带入春风。”祝愿各旅行社及从业者重拾行业自信,提升服务质量,业务顺利开展,努力工作,每天进步、快乐!
漯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旅游监督管理科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