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在:网站首页 > 阳光漯河

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08-03    阅读:781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漯发〔2022〕7号)及政府办《关于印发2022年漯河市“阳光政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文旅体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围绕“明权清单化、用权规范化、监权全程化”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常态化做好政策法规公开及解读。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公开不含有涉密内容的文化、旅游、体育、文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重大规划及相关政策解读,方便群众查询。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2.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利用新闻媒体及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重的文化、旅游等行业相关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回复。

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旅游监督科

3.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并加大解读力度,通报疫情态势和防控工作进展,加强疫苗接种和防疫知识科普宣传。

责任部门:办公室

4.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于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及时予以回应,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责任部门:相关科室

5.按要求公开民生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市“阳光漯河”办公室要求,在指定网站公开承担的民生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

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要求清理、下放行政许可权限。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机关网站、政务服务网等进行公开公示。

责任部门:人事教育科、市场管理科

7.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办理水平。全面清理办事指南,确保应取消的证明材料全部取消到位,梳理并公布采取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编制并公布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收集材料。围绕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线上线下可办、易办。健全完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管理,加强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对接和数据共享。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8.提升政府服务大厅窗口服务能力。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落实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防范和纠正授权不到位、进驻不充分等问题。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

9.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覆盖面,在做好文旅体市场日常检查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在指定平台发布。

责任部门:市场管理科

10.高质量回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健全完善12345市长热线办理工作机制,规范落实签批、交办、审核、回复各环节工作要求,提高回复质量,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

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工作要求

“阳光政务”考核已纳入全市“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综合考核,系统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责任部门要将“阳光政务”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管,对照自身承担的任务,及时公开、主动公开,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市场管理科作为局“阳光政务”牵头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与市政府办做好工作对接,传达工作要求,迎接上级督导检查,对督查反馈的问题,及时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全系统政务公开水平,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以高质量“阳光政务”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2年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