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郑州、洛阳、安阳市文物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等八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文旅资源发〔2021〕85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文旅政法〔2024〕3号)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全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的申报工作。经研究,确定将河南博物院等14家单位作为首批省级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试点单位应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文旅政法〔2024〕3号)文件要求,在设立经营主体、健全收入管理、完善激励机制、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省文创开发工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将适时对试点单位文创开发工作开展成效评估,对评估结果为较低等次的试点单位予以退出处理。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文物局
2024年6月7日
河南省首批省级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试点单位名单
1.河南博物院(含许昌分院)
2.河南省美术馆
3.河南省图书馆
4.河南省文化馆
5.郑州博物馆
6.郑州商代都城遗址博物院
7.大河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8.龙门石窟研究院
9.洛阳博物馆
10.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
11.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
12.殷墟博物馆
13.中国文字博物馆
14.鄂豫皖革命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