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漯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县区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程序,提出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35项。
现将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2023年8月30日起到2023年9月11日止)。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漯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非遗科)
联系电话:0395--3117017
邮箱:wyk3117017@163.com
通讯地址:漯河市嵩山东支路3号新闻大厦1211室
邮政编码:462000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30日
附件: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含扩展项目)